欢迎您来到奋飞国际商旅官方网站 !

0755-33622266
13926562407
签证须知
工作签证(Z字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5-06-21 19: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一)颁发对象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签证上标注“入境后可停留30天”的除外。

上一篇: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下一篇:家庭团聚签证(Q1和Q2字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签证保障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奋飞(深圳)国际商旅有限公司• 深圳签证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吉信大厦(近深圳东站西广场对面)
出国签证:0755-3362 2266 出国旅游:0755-3362 2267 港澳旅游:0755-32846499 机票酒店:0755-32949423 全国咨询热线:13926562407
营业部营业执照编号:440307111875057 营业部负责人:李晓铭 法人代表:张飞
投诉电话:13926562407 中国奋飞深圳签证中心质监电话:33622266 广东省统一旅游投诉电话:12301
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如予原作者造成不妥请提供版权证明联系我们删除处理!本站所有内容: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一经发现,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